馬孝東,男,1973年4月生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94年8月參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現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開支隊南馬路大隊大隊長,三級警督警銜。
馬孝東同志自擔任南馬路大隊大隊長以來,在諸多困難面前,迎難而上,克服諸多不利因素,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帶領全體民警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和警衛任務。該同志嚴格落實局黨委的各項要求,堅持從嚴治警,帶隊伍嚴格,辦事公道,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名民警,他與班子其他同志密切合作,團結一致,努力完成好局黨委、支隊黨總支交給的各項任務,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立足於本職工作崗位,努力工作,奮發進取,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面對去年大暴雨極端天氣,馬孝東同志帶領大隊幹部衝鋒在前,連續一週吃住在大隊,他帶領民警到最危險、最困難的路口加強管控疏導,積極發揮自身模範帶頭作用,使全隊的工作受到了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好評,充分發揮了一名領導幹部應有的作用。
大隊新班子成立後,馬孝東同志帶領班子成員以實現“政治素質高、核心作用強、工作作風實、黨風廉政嚴、工作業績好”爲工作目標,嚴格落實南開支隊黨總支制定的加強班子建設四項措施,堅決做到“六必到、六上手”、“六個做到、六個不準”和“六個堅持”。在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降雨期間的疏導管控、夏季達沃斯論壇、第九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深化“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第六屆媽祖節等工作中,馬孝東帶領全隊民警認真貫徹落實上級要求,紮實做好工作,在交管局、南開支隊始終名列前茅,工作走在了全局的前列。
日常工作中,他積極發揮自身模範帶頭作用,堅持領導幹部上路制度,認真糾正和處罰各類交通違法行爲,保證各類車輛行人的交通安全。他注意早晚高峯對交通流量的管理和控制,尤其加強對非機動車的管理,在路口選擇合理的站位,加強管理,保證高峯時段交通秩序通暢。在“110”接處警工作中,積極發揮聯動作用,對大隊管界內的“110”事故現場能夠做到及時趕赴,妥善處置,保證了管界內秩序的安全暢通。交通警衛任務是全隊的重要工作,在全隊的每次重要任務中,馬孝東同志都要提前做好警力部署,並親自參加和指揮,以保證警衛任務的順利完成,多年來警衛任務沒有任何閃失,贏得了各級領導的好評。
馬孝東同志特別重視法制工作,每天都帶領全隊民警在路面上執勤執法,身先士卒、率先垂範,堅持嚴格文明依法執法,並不斷加強大隊法制研判工作,加強內部執法監督,使全隊的法制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工作中,他積極發揮自身模範帶頭作用,堅持領導幹部上路制度,嚴格糾正和處罰各類交通違法行爲,保證各類車輛行人的交通安全。他注意早晚高峯對交通流量的管理和控制,尤其加強對非機動車的管理,在路口選擇合理的站位,發現交通違法行爲後,按照執法程序進行糾正,講法言法語,依法告知當事人,做到執法文明公正。在執法中,他始終堅持講普通話,言語文明,態度親切,同時積極做好“三敬禮”,即到崗後與執勤民警敬禮致意,糾正交通違法行爲前先敬禮,糾正處理完畢後再敬禮。在馬孝東同志的示範下,現在全隊民警都做到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切實將執法爲民思想體現在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中。在深入開展以“基礎工作信息化、執法工作規範化和密切警民關係”爲主要內容的“三項建設”工作中,馬孝東同志積極推進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同班子成員認真研究新辦法、新措施,通過實踐檢驗,收到了明顯成效。
多年來繁忙緊張的工作,使馬孝東同志自己顧不得休息,也顧不得照顧家屬和親人,一心撲在工作上。連他自己都記不清加了多少次班、奉獻了多少個公休日,然而他卻毫無怨言。在生活中,該同志堅持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能夠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他在生活中保持人民警察的本色,不斷充實和完善自我,爲全隊黨員和民警做出了表率。
推薦單位: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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