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黨政班子高度重視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設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增強創新意識,充分發揮漁業執法的監督管理作用。
一、加強宣傳,提高執法工作影響力
漁政處利用各種機會加強對執法工作的宣傳。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漁港、漁村、漁船開展各類執法宣傳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加強培訓,提高執法隊伍素質
為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大大提高了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
三、加強執法,提高綜合管理水平
1.落實伏季休漁制度,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休漁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開展執法宣傳。伏休期間,開展海陸聯合大檢查。
2.不斷拓展執法領域,開展增殖放流和漁業水域環境保護工作。認真做好放流的監督工作,嚴把放流質量關。加強了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對觀賞魚市場、飯店等開展了多次聯合檢查。
3.加強漁業安全監督管理,努力創建文明漁港。組織開展全市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拓展漁船檢驗工作新領域,探索對內陸漁船的檢驗管理工作。
5.完成“天津市漁業安全管理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工作。
四、加強思想教育,營造和諧向上風氣
注重將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道德教育緊密結合,認真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廣泛弘揚正氣,掀起學先進、趕先進活動熱潮。
五、關心職工生活,保護和激發職工積極性
領導班子積極為職工辦實事、辦好事,關心幫助困難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積極開展各種文體活動,豐富職工的文化生活,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曾被評為2005—2006年度天津市文明單位;2007—2008年度天津市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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