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強,現年47歲,是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在從事檢察官工作的27年間,他工作一絲不苟,恪盡職守並廉潔自律;他生活簡朴,拒絕誘惑並樂在其中;他內心善良慈悲,播撒愛心,潤物無聲。他曾多次獲市級先進,院級先進、檢察系統個人嘉獎等多項殊榮,2007年獲得東麗區扶殘助殘先進個人稱號。
克己奉公 甘守清貧
陳慶強,崇尚節儉。他衣食住行從不奢侈浪費,不追求錦衣玉食,不熱衷豪宅名車。在私家車普遍的今天,陳慶強每天堅持早早地步行上班,七點鍾到單位已經是多年的習慣。他吃喝玩樂一樣不沾,始終遠離誘惑。他常常告誡自己:不能使法律天平傾斜,不能讓心靈蒙塵。一次嫌疑人家屬將禮物送到他家門口,硬是讓他推到門外。為了將案件辦成鐵案,經得起事實和時間考驗,公正對待犯罪嫌疑人,陳慶強每件案件都審慎對待,嚴苛證據。延安化工廠經理馬洪昇貪污一案,案件復雜,嫌疑人零口供,拒不交代,而且案情涉及若乾省,收集證據極其艱辛。但為了替企業挽回損失,懲處犯罪,陳慶強和同事不辭辛勞分組奔赴各地查證,最終全部以確鑿證據說話,使馬洪昇得到了應有的審判,這個案件還作為典型被評為天津市十佳案件。他辦案極其認真負責,曾經對一件存在缺陷的案件兩次退查公安機關,被告人也由一人最終變成五人,使得案件最終沒有錯漏,沒有瑕疵。
扶弱濟貧 薪火相傳
1988年,陳慶強結識了比自己還大3歲的智障殘疾人“阿水”(化名)。因為“阿水”一家人30多年以前和陳慶強的岳父母住鄰居,多少年來雞犬之聲相聞,彼此相處融洽。“阿水”父親在世時,其一家生活的主要來源就是“阿水”父親的工資,“阿水”的母親沒有工作,生活捉襟見肘。陳慶強岳父母時常接濟“阿水”家一些米、面、油、糧票等。後來“阿水”父親因長年辛勞得病去世,使母子二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無奈之下,“阿水”母親只得將樓房廉價賣掉,搬到了他處一所平房。善良的陳慶強非常同情“阿水”母子處境,雖然“阿水”母子搬走了,但他覺得從道義上對“阿水”家的接濟不能中斷,應當繼續下去。妻子非常支持陳慶強的這一想法,從此陳慶強在日常生活中就像岳父母一樣時常接濟“阿水”母子一些生活必需品。從2000年開始,當陳慶強看到這母子倆連菜都捨不得吃的時候,又從自己的生活費中,每月拿出200元幫助“阿水”母子維持日常生活,幫助“阿水”母子度過了最艱難的時刻。
十載助殘 真情暖人
人做一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陳慶強幫助“阿水”母子這件事一堅持就是十幾年,他不怕麻煩,也從不嫌棄。這期間,連陳慶強自己都已經記不清幫助“阿水”母子做了多少事。他不辭辛苦,幫助母子倆跑殘聯、跑街道辦理救濟手續;他春風化雨,對“阿水”一家遇到的想不開的事情極力開解,鼓勵他們堅強面對生活;他知道“阿水”母親自尊心強,為了不給這位老人造成心理負擔,後幾年都將相關款物交給自己的岳父或者妻妹轉達,由岳父及其妻妹連同自己那一份款物放在一塊,一同送到“阿水”家。出於尊重,陳慶強多年來一直保守秘密,從不張揚,直到2007年無意間的談話,同事纔知道他多年來助殘的事情。現在陳慶強已經成了“阿水”家最信任的人,遇到困難就會想到去找他。而幫助“阿水”一家也成了陳慶強個人生活的一部分。陳慶強常說:“助人為樂不是用金錢來買單,更多的需要付出真誠,哪怕是給殘疾人讓個座位,攙扶殘疾人過馬路這樣的小事,你幫助了他人,自己也會感到快樂。”
陳慶強真誠奉獻的事跡深深感動了他的同事和領導。單位推薦他作為樂於助人的東麗好人典型。當接受采訪時,他謙虛地說:“我是東麗區人民檢察院的一員,更是一名黨員,我還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一些工作,微不足道,還有比我做的更值得你們報道的人和事。”這種執著的追求,真誠的奉獻,就是這位東麗檢察官工作和生活的寫照。
推薦單位:東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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