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甘肅來津的“85後”青年袁紅寶是名保安,他在網上可是個紅人——“順風車天津”的管理員。每天,“@袁紅寶2013”的人很多,人們通過他尋找順風車,或者有愛心車主通過他找希望搭車的乘客。無論上班與否,他每天都掛在網上,回復微博,管理QQ群。
記者在袁紅寶管理的QQ群看到,已經有50多名車主加入“順風車天津”,另外還有幾十名沒有車的愛心人士願意當順風車活動的志願者。
袁紅寶挺忙。車主陽光在QQ群裡發言,自己下班從和平到河東8中附近,希望有人搭車。袁紅寶立即提醒對方:“寫明路線,有人想搭乘看得明白。”稍後,陽光打上了詳細的路線,袁紅寶在群裡和微博上同時發布了這條信息。
一個保安如何成為公益活動的管理員?袁紅寶說:“今年春節前,一個惡劣天氣裡,我偶然發現順風車公益活動,通過網絡找到一輛順風車,沒費勁到了家。那以後,我就想用同樣的方式幫別人。”袁紅寶沒有私家車,平時騎一輛電動自行車上下班。“我在津灣廣場一家物業公司上班,租住在東麗區馴海路附近的小平房,每天下班的路上,見到獨自一人在路上走的,我都會問問要不要搭順風車。”
袁紅寶的這一行為並未得到充分的理解。“問100個人,也就有20人同意坐我的車,不相信的人多。”袁紅寶說,只要人家信任他,他就能把對方“順到”要去的地方。
律師:好意搭乘“有風險”
擊水律師事務所任波律師稱,“順風車服務”在法律上叫好意搭乘,與其相近的概念為幫工,幫工行為中造成他人受傷的,幫工人是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而如果在好意搭乘過程中發生事故,駕駛人本身有過錯的,要對乘客承擔賠償責任,但鑒於出於好意幫助他人,應該比一般情況減輕駕駛人的賠償責任。
這樣立法的用意在於保護受害人利益的同時,保護助人為樂的行為。如果駕駛人沒有過錯,受傷乘客自然不能主張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