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主體作用激發機制。利用會議、報刊、廣播等宣傳工具,大力宣傳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重大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積極宣傳成功經驗、有效做法和湧現出來的典型模范人物,加強教育和引導,倡導文明新風,增強群眾主體意識、環境意識、衛生意識和榮譽感,營造良好的環境整治輿論氛圍。全鎮累計懸掛宣傳橫幅60餘條,印發教育宣傳資料5000餘份。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機制。堅持定期督查考核制度,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作為考驗各村主要負責同志領導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綜合協調能力的“一把手工程”,納入對各村主要負責人年度目標考核范圍。成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督查組,定期對各村開展檢查督促,每周一督查、每月一整治、每季一考核,並將平時督查情況納入年終綜合考評。三是建立管理長效機制。高度重視環境衛生監管制度、文明公約等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關注群眾意願的基礎上,從清潔衛生、“門前三包”、文明道德等方面著手,制定完善文明衛生公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村容村貌管理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建立環境衛生管理、宣傳、教育、清掃保潔、督查獎懲的長效管理機制,明確各村衛生保潔、垃圾清運、綠化管護等責任,健全群眾參與監督管理的有效機制,確保農村衛生管理工作達到制度化、規范化和標准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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