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根據市民提供的信息,記者來到估衣街附近找到了這處自動投幣的售水點,只見一個小方桌上,擺著多款飲料和10多瓶礦泉水。一個收錢的小箱子上寫著礦泉水1元、飲料3元自動投幣的字樣,箱子裡面則放著一些零錢,方便顧客隨時找零。
記者在現場觀察了1個小時,一共42人,全部付錢。隨後,記者找到了攤位的主人,店主統計後表示,剛剛的一個小時內賣出了31瓶礦泉水,11瓶冰紅茶等同價錢的飲料,一共收到了64塊錢,一分都沒少。談起初衷,店主表示,開設這個自動投幣買水攤位已經半個多月了,只有一次丟過一瓶水。『我覺得做生意本身就是講究一個誠信,消費者看到了我們的舉動,也會誠信對待,這都是互相的。』在采訪中,不少消費者對此非常認可,今年56歲的姚阿姨的說法具有代表性,『買水給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人家信任咱,咱得對得起這種信任,其實我更喜歡這樣買水,因為被信任的感覺很幸福。』
對此行為,相關社會學家表示,『無人售水』是對他人的充分信任,無形中也提高了購買者對自己的要求。
與此同時,天津優法律師事務所張建軍律師表示:出賣人將貨品擺放出來並標明相應貨品價碼,即可認為是合同訂立過程中的要約行為,消費者投入貨幣、取走貨品的行為則為合同訂立過程中的承諾行為。依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此時買賣合同成立並生效。要強調的是,雖然是相對簡單的一瓶水,但是出賣人也要對所賣物品本身的質量向消費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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