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的劉乃剛現在是寧河縣潘莊鎮派出所的一名協警。
2012年10月8日,劉乃剛在配合民警設卡盤查時,發現一輛可疑車輛,攔截中將反抗準備逃跑的兩名嫌犯抓獲,經審查,涉嫌吸販毒品。
2013年5月4日中午12時許,潘莊鎮潘莊村居民陳桂新家中住宅突然起火,火借風勢,越燒越旺,馬上殃及附近村民住宅。劉乃剛接到羣衆報告後,立即趕到火災現場,找到滅火器和其他工具,冒火撲救,在濃煙滾滾的住宅裏,劉乃剛一邊撲滅室內牀上和傢俱上的大火,一邊指揮前來救火的村民撲火搬物品,經近半個小時的奮力撲救,劉乃剛帶領村民終將大火撲滅,爲受災村民挽回了巨大經濟損失,並避免了左右鄰居連鎖火災的發生。
2014年3月18日,劉乃剛協助派出所民警在112國道巡邏時,發現某飯店門前2名男子可疑,進行盤問時男子逃竄。劉乃剛隻身一人追至村中,將反抗的男子抓住。經審查,其中一名男子爲網上在逃人員。
自2011年至2013年,劉乃剛在維護治安、抓捕涉案人員中先後4次被確認見義勇爲。2012年,被評選爲寧河縣見義勇爲道德規範。
推薦單位:寧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