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薊縣法院,提起張豔,沒人不豎大拇指。三等功榮立者,連續多年的院、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先後兩次被縣婦聯評爲“三八紅旗手”、一次榮膺“巾幗建功標兵”榮譽稱號。尤其是她相夫教子、孝老愛親的事蹟更是在法院傳爲佳話。
張豔,女,1966年出生。1983年進入薊縣人民法院工作後開始從事民商事(原經濟審判)審判工作。無論是擔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還是擔任民商事案件速裁組負責人、民二庭副庭長,她始終在審判工作第一線承壓負載、聚力前行。尤其是在2011年1月出任執行二庭庭長以來,面對新組建的機構和人員,面對這個從來沒有女性涉足高度緊張危險重重的執行工作領域,她毫不畏懼,迎難而上,帶領幹警嚴格審查、公正裁決、窮盡執行,短時期內就穩妥地處理了執行異議和變更追加被執行人主體案件98件,使工作局面得以迅速展開。2012年11月,因工作出色,院黨組又派她到告立二庭擔任庭長職務,此庭的職能既有速審速裁的簡易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工作,又有訴調對接的訴訟服務職能。面對工作壓力、面對院黨組的信任和當事人的期待,她科學安排、合理統籌,僅用9個月的時間就圓滿完成了近800件簡易速裁案件的審理工作,同時訴調對接工作中訴前調解案件205件,並實現了當庭兌現。其大膽潑辣、親民愛民的工作作風不僅得到了黨組的肯定和同志們的欽佩,更贏得了廣大當事人的信賴和讚許。
但是,最讓大家敬佩的還是她面對家庭重壓的堅韌以及對“不拋棄、不放棄”的真情詮釋。
張豔同志的愛人一直工作在基層鄉鎮,離家較遠工作又忙,難以抽出更多的時間照顧家裏。尤其是擔任鎮領導以後,千頭萬緒的農村工作更是纏得他脫不開身,這就使照顧家庭的重擔完全落在了張豔的肩上。
面對一個上學一個入托的兩個女兒,面對早出晚歸辛苦不堪的丈夫,面對體弱多病勉強自理的婆婆,面對自己同樣緊張也同樣繁重的工作,張豔沒有任何怨言,對孩子、對丈夫、對老人、對家庭的無私的愛使她毫不猶豫地挑起了這副重擔。尊老愛幼、關心丈夫、操持家務,完成工作在她手裏都被安排的井井有條。有一回,她八十多歲的老婆婆突患肺栓塞,病情非常嚴重,她白天上班工作,休息時間體貼入微耐心護理,不怕花錢多方求治,老人的病終於好了,而她卻瘦了整整一圈。婆婆逢人便誇自己娶到了一個好兒媳,妯娌們也都說他們遇到了一個好弟媳,而她卻輕輕一笑,一如既往地忙碌,一如既往地用心去固守那份親情。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2007年,張豔的愛人突發腦梗塞,雖經救治仍然落下了半身不遂的殘疾。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打擊,這個看似弱不禁風的女人,再次迸發出了她對家人執着的愛,以及面對困難時無比的堅韌。在丈夫住院的半年中,她單位醫院兩頭跑,節假日都守護在丈夫的病牀前精心呵護。特別是在丈夫出院後近兩年相扶相攙的康復治療中;在近七年來的不離不棄無微不至的照顧中;乃至在下鄉辦案途中叮囑丈夫去戶外恢復鍛鍊時要注意安全的電話中,張豔以她的溫柔和堅韌告訴了我們什麼叫“宛如初見”,什麼叫“舉案齊眉”,什麼又叫“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在她的臉上看到的永遠是燦爛的笑容。這笑容,溫暖了女兒、告慰了婆婆,感動了丈夫,也讓我們所有人爲之折服。
那天,當張豔把一家人的飯菜擺上桌,丈夫用他那隻還能活動的手拿着手帕顫顫微微爲她擦拭臉上的汗水時,張豔哭了,她說,她很幸福!
推薦單位: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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