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東麗區以解決羣衆關注的突出問題爲抓手,深入推動行政審批制度、城市綜合執法體制和社區基層管理模式改革,精簡機構,創新機制,整合資源,拿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目前,東麗區確定了235項行政許可事項,較以往減少28項。全區10個街道採取“一支隊伍管全部”的管理模式,執法效率提高50%,羣衆滿意率達100%,真正打通了聯繫服務羣衆“最後一公里”。
東麗區制定《東麗區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並推動落實。目前,東麗區採取統一佈置、部門填報、覈查審定等方式,摸清全區37個行政審批部門職能整合歸併情況,已有4個部門完成職能整合歸併工作,進駐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按照全市部署要求,東麗區完成了行政許可事項消減、歸併和市級下放承接工作,確定行政許可事項235,較以往減少了28項。
結合落實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措施,實行“先照後證”,建立項目投資企業主體資格登記制度,企業設立的辦理全面提速。同時,還大膽創新實行了企業設立聯合審批無償代辦服務機制。公開招錄6家中介機構進駐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經專業培訓後,對辦理企業註冊登記的申請人實行免費代辦服務,大幅提升了審批效能。
爲加強東麗湖、華明、金鐘等東麗北部地區行政審批服務,建成了北部分中心,選址在東麗湖天安智慧港項目區內,使用面積約1100平方米,涉及服務窗口36個,可受理企業設立聯合審批,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諮詢指導、幫辦領辦代辦事務。
針對執法部門重複執法、缺位執法、越位執法和執法不公等問題,創新“一支隊伍管全部”機制,全面整合執法力量,授權街道執法權項,堅持執法爲民。
東麗區組建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辦公室,在不增加人員編制的原則下,將街道現有與城市管理職能相近的科室人員進行整合,原則上每個街道不少於50人,佔整個街道幹部力量的40—50%,分設法制綜合組、接待立案組、執法中隊並落實工作職責。目前,全區10個街道全部整合完畢,共編制500多名事業幹部。執法權項涉及愛國衛生、犬類、殯葬、環境保護、水利、衛生和食品監督、房屋、畜禽屠宰等管理領域的“新八項職能”,以及由工商、公安、環保、民政、綜合執法等12個部門的16項與社區管理密切相關的執法權項授權街道行使,並根據工作需要和運行情況及時調整和擴充。
各街道綜合執法隊伍成立以來,主動爲孤寡老年人、殘疾人及進城農民等190餘人提供引導、協助或代辦城市管理方面相關行政審批手續210餘項,幫助130餘名經營戶尋找合法經營場所,對初次無照佔道經營的210名商販,在糾正其違章行爲的同時,引導其到市場內經營。新的執法模式在全區10個街道推行以來,組織開展各類執法檢查530餘次,執法效率提高50%,未發生因執法引發的投訴、行政複議和訴訟,羣衆滿意率達到了100%。
結合城市化進程,探索完善社會服務與管理同步推進,確保形成責任明確化、服務人性化、管理精細化、運行規範化、手段信息化的社會服務管理新模式。
按照“一委一站一會”、“一社多居”的新型組織架構,各類人員由社區統一管理、統一考勤。積極開展社區規範化建設,在新社區設置“三室八站”,明確各室站人員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形成社區與職能部門共同參與落實的基層工作管理格局。同時,合理劃分新社區管理區域,確定辦公場所。
建立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整合就業、民政、計生等8項服務職能,同時納入繳費、郵政、售票等便民服務功能,實行“一站式”、“一條龍”服務。打造“十分鐘生活服務圈”,推進社區服務綜合體等載體建設,強化社區民生服務、城市管理、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社區衛生、就業保障等功能,進一步延伸社區公共服務鏈條。以加強社區公共服務、市場服務、志願服務體系建設爲突破口,全面提高社區便民服務水平。
東麗區制定《東麗區關於進一步推進社區網格化管理的實施方案》,按照“屬地管理、界定清晰、任務相當、方便服務”的原則,科學劃分網格,指導社區隊伍建設,指導配備一名網格長、若干網格管理員。同時,建立以“兩長六員”爲架構的管理模式,並整合社區志願者、網格內的門店、社區服務企業等資源,方便居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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