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文明辦、體育局:
爲進一步提升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積極引導全民健身活動科學、有序、文明發展,以迎接2017年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在津召開,共建美麗天津,共享美好生活,市文明辦、市體育局決定,自2014年開始,連續四年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綠色健身站”創建活動,每年評選出一定數量的站點予以命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與範圍
分佈在廣場、公園、城市及農村社區等公共場所,在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導下,羣衆自願參加,開展科學文明建設活動,且在當地體育主管部門審覈備案的全民健身活動站點。
二、評選標準與條件
1.“綠色健身站”應具備以下條件:有健身活動站點名稱;有備案;有活動組織者;有1-2名社會體育指導員;有相對穩定的健身人羣;有活動站點管理辦法;有相對固定的場地和活動時間。
2.2014年優先考慮成立時間長、活動效果好,積極參加市級各項活動,文明示範作用發揮得好,在本地區影響較大的站點。常年參加鍛鍊的人數達40人以上,全年開展健身活動不少於200天,每天(次)活動時間不少於1小時。
3.服從活動場所所屬主管部門的管理,堅持綠色文明科學健身,積極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活動,在健身活動中展示站點文明形象。
4.模範遵守《天津市民文明公約》、《天津市民行爲守則》,積極參加所屬區縣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做文明有禮天津人。
5.開展體育健身活動應遵守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守紀律,不擾民,維護良好的社會環境。活動內容健康、文明、科學。嚴禁從事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
三、評選程序
1.備案
參加創建評選的全民健身活動站點,填寫《天津市“綠色健身站”審覈備案表》,並向所在街道鄉鎮的文明辦、分管體育工作的部門備案;各街道鄉鎮彙總後,報區縣體育局。
2.申報
區縣文明辦、體育局組成評選專家組,參照分配的名額,按照評選標準與條件,擇優選出2014年天津市“綠色健身站”進行申報。
四、獎勵辦法
對各區縣申報的“綠色健身站”,經評選、公示等環節,對符合條件的授予2014年天津市“綠色健身站”稱號並給予2000元活動經費和物質獎勵。
五、評選要求
1.各區縣文明辦、體育局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充分調動街道鄉鎮有關部門及健身站點的積極性,做好本地區“綠色健身站”的備案和申報彙總工作,並報市文明辦、市體育局。
2.各區縣文明辦、體育局要認真組織評選,切實做好參評工作。市文明辦、市體育局將對申報的“綠色健身站”進行抽查,如發現不符合推薦範圍與評選條件的,將取消其評選資格。
3.天津市“綠色健身站”初選名單將在天津文明網和天津市體育局官網公示七個工作日。
4.通知和表格均可在天津文明網和天津市體育局官網下載。
請各區縣於2014年11月5日前完成2014年評選工作,並將天津市“綠色健身站”申請表和2014年“綠色健身站”彙總表的紙製版(加蓋公章)與電子版報送天津市體育局羣衆體育處。
聯繫人、電話:程彬彬 23314212
電子郵箱:styjqtc@163.com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天津市體育局
2014年10月10日
點擊下載:2014年天津市“綠色健身站”申報表;2014年天津市“綠色健身站”彙總表;2014年天津市“綠色健身站”名額分配表;2014年天津市“綠色健身站”審覈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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