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匕】(b?)
“匕”,象形字。“匕”的甲骨文字形為長柄淺斗,形狀像湯勺,是古代的一種匙之類的取食器具。《說文·匕部》:“匕,亦所以用匕取飯。”段玉裁注解為:“匕即今之飯勺也。”“匕”在古代指飯勺。今“匕”由“?”“?”組成。“?”像人跪著、腿向後彎曲的樣子,又像人坐在地上、腿向前伸展的姿勢。“?”若一把尖而短的刀斜插過來。“匕”的字形表現出這樣一副情景:一把刀刺中人身,使其受傷倒地。“匕”又指匕首、短劍或狹長的短刀,是殺人的利器。
《三國志·蜀志·先主傳》:“是時曹公從容謂先主曰:‘今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數也。’先主方食,失匕箸。”當時劉備與曹操煮酒論英雄。曹操說我認為天下英雄,只有玄德和我兩人矣。袁紹之輩根本不值得一提。劉備嚇得掉落了手中的湯勺。
匕首短小精悍,無法用於金戈鐵馬的戰場,但因其便於攜帶,易於隱藏,故屢屢用於刺殺。春秋時候專諸刺王僚所用的魚腸劍,其實就是一把匕首。戰國時燕太子丹為刺殺秦王,遍求天下最鋒利之匕首,淬以劇毒後派荊軻攜帶去刺殺秦王。荊軻把匕首藏在地圖中獻給秦王,結果“圖窮匕見”而功敗垂成。不但自己被剁成血泥,燕國也因此招來亡國之禍。
《藝文類聚》卷六十引漢服虔《通俗文》:“匕首,劍屬。其頭類匕,故曰匕首。”意思是說,匕首是一種劍,因為它的頭像“匕”這種勺子,所以叫匕首。匕首靈活短小、隱蔽性強,且能乘人不備而得手,所以成為古人首選的防身武器。南宋的愛國英雄文天祥到元軍中談判時,也“挾匕首以備不測”;馬中錫《中山狼傳》:“丈人目先生,使引匕刺狼。”可見古人出門一般隨身攜帶匕首,以防不測。
匕首,作為一種靈活輕便的武器,既可以在對方猝不及防的時候刺向對方,也可以在搏擊的過程中投擲於對方。《史記·刺客列傳》:“荊軻廢,乃引其匕首以擲秦王,不中。”荊軻的腿被砍,只得把匕首向秦王投擲了出去,沒有刺中。由於箭矢前端的作用和外形類似於匕首,所以“匕”在古代也指箭頭。今天,匕首仍然是軍人特別是特種部隊單兵常規武器的重要裝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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