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交通信號和交通標志。
(2)禮讓行人,紅燈不越線,黃燈不搶行。
(3)進出有人值守的大門,下車推行,以示尊重。
(4)拐彎前先做手勢示意。
在機動車專用道和人行便道行駛,勾肩搭背、相互追逐、曲折行駛,在市區騎車帶人和帶超長、超寬物品,都是常見危險行為,要堅決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