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治PM 2.5污染為重點,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繼續實施供熱改燃並網工程,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基本實現供熱無燃煤化。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發展新型清潔能源汽車,2015年前全面供應國V車用汽、柴油,實施國V機動車排放標准,推廣使用燃料乙醇汽油,全部淘汰“黃標車”。加強施工工地、拆遷工地、渣土運輸監管,防治各類揚塵污染。積極開展京津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協調機制,實施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