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經過公示、征集意見、逐步完善等程序後,新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近日正式發布並實施,預案根據市民意見作了修改,條文更加細化,對信息的發布渠道和內容作出了明確要求,遇到重污染日,分三級預警和響應,並將加大查處力度,增加了強制性措施。同時,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祭祀燒紙等行為也寫入建議性措施。
相較於《預案征集意見稿》,《預案》對於重污染天氣的預警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主要污染物濃度范圍等。預警信息的發布除利用媒體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外,還將通過已建立的18個單位和16個區縣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聯絡網,以文件傳真的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在強制性措施方面,《預案》也更加細化,明確了如遇Ⅲ級響應停止土石方作業的具體內容,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停止工程渣土運輸;Ⅲ級響應中心城區每日機掃,隔日水洗1次的規定也變為每日機掃、水洗1次,增加了清潔的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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