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康熙皇帝有在每年過年時寫“福”字的習慣。起初,每到過年的時候,康熙皇帝會把自己揮毫潑墨、親筆御書的“福”字賜給在皇宮裡和翰林院值班的大臣。
康熙皇帝寫“福”字相賜,是為了表示對下屬一年來勤奮工作的慰問和獎勵,對於下屬來講,當時能夠得到皇帝親筆御書的字,是極其榮耀的事情。
對於那些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康熙皇帝除了賜給他親筆御書的“福”字之外,還要多寫一個“壽”字相贈。不過,受到這種賞賜的人是極少的。
到了康熙三十年(1691年)的時候,也許是康熙皇帝擔心自己賜給下屬的“福”字太多就沒什麼價值了,於是,盡管在過年的時候依舊要揮毫潑墨、親筆書寫“福”字,但是,卻不再把他寫的這些“福”字賜給下屬了。
不過,康熙皇帝為了表達他這個皇帝賜福蒼生的心意,在過年的時候,還是要把自己寫的“福”字斗方十幅張貼在宮廷裡。
也就是從康熙三十年(1691年)開始,以後的清朝皇帝盡管也在過年時寫“福”字,但是卻都不再給下屬寫“福”字了。
這個不成文的規矩一直持續到清朝滅亡。
唯一破例的一次,是在道光三年(1823年)過年的時候,當時,道光皇帝御筆親書了“福”字一幅,交給總管太監梁寶,傳旨將其賞給了當時的協辦大學士英和,對於當時的大學士英和來說,這也許真的是一種非常榮耀的恩遇。(王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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