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畫像
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北宋著名散文家、書畫家、詞人、詩人,是豪放詞派的代表。和父親蘇洵,弟弟蘇轍和稱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蘇。他在文學藝術方面堪稱全纔。其文汪洋恣肆,明白暢達,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在藝術表現方面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一派,對後代很有影響,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書法擅長行書、楷書,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畫學文同,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詩文有《東坡七集》等,詞有《東坡樂府》。蘇軾是蘇洵的次子(蘇洵長子夭折),1057年(嘉祐二年),與弟弟蘇轍同登進士。唐宋八大家之一。《飲湖上初晴後雨》是描寫西湖的古詩中無人能超越的。
蘇軾生於1037年1月8日(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裡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母於汴京病故,丁懮扶喪歸裡。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很不同意參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從此,蘇軾終其一生都對王安石等變法派存有某種誤解。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今山東諸城)、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縣令。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以諷刺新法為名大做文章。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網織“文字毀謗君相”的網羅罪名,被捕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纔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市)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並無實權,而此時蘇軾經此一役已變得心灰意冷,蘇軾到任後,心情郁悶,曾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壁山游覽,寫下了《赤壁賦》、《後赤壁賦》和《念奴嬌·赤壁懷古》等千古名作,以此來寄托他謫居時的思想感情。於公餘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一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宋神宗(1084年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准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以王安石為首新黨被打壓,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昇起居捨人,三個月後,昇中書捨人,不久又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三品),知禮部貢舉。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他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勢力的極力反對,於是又遭誣告陷害。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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