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系統文明辦(宣傳處),各大專院校宣傳部,天津警備區、武警天津總隊政治部:
為貫徹落實市委津黨發【2013】7號《關於深入開展“中國夢”宣傳教育的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激勵全市人民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同心共築“中國夢”,推進全市“中國夢”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我市舉辦“中國夢·我的夢”詩歌朗誦演講大賽。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活動從5月10日開始啟動,至7月1日結束。
共分基層選拔賽、五個賽區預賽(市內六區、濱海新區賽區、涉農區縣賽區、系統委口賽區、大專院校賽區、駐津部隊賽區)、全市復賽、決賽四個階段進行。
二、組織方式
比賽由各區縣、系統文明辦(宣傳處),天津警備區、武警天津總隊政治部統一發動組織乾部職工、社區居民、青年學生、部隊官兵報名參賽。
三、獎項設置
比賽最終評出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並評出優秀作品獎、最佳表演獎,優秀組織獎若乾名。所有進入復賽的選手均獲得優秀獎。由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頒發證書及獎勵。
四、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要把此次活動與市委“中國夢·我的夢”基層宣傳教育相結合,根據不同群體對象和行業的特點,做到精心組織,廣泛發動,周密安排。要做好參賽選手報名、作品內容審定及各階段的比賽組織選拔工作。
2、注重宣傳報道
本市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市民群眾、乾部職工、青年學生、部隊官兵參賽的熱情、感人的事例、訴說夢想的真情實感,在全市營造濃厚的同心共築“中國夢”的良好氛圍。各區縣、系統文明辦(宣傳處),天津警備區、武警天津總隊政治部要將乾部群眾、部隊官兵在參賽過程中的感人故事、典型事例及時反饋本市個新聞媒體,在全市營造同心共築“中國夢”的濃郁氛圍,
(具體活動方案附後)
中共天津市委宣傳部
天津市文明委辦公室
2013年5月8日
關於舉辦“中國夢·我的夢”天津市詩歌朗誦演講大賽的安排意見
一、組織機構
1、主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市國資委黨委、市委教育工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天津廣播電視臺。
2、協辦單位:河北區委、武清區委、武警天津總隊政治部。
3、承辦單位:武清區委宣傳部、武清區文明辦、市朗誦藝術協會、北方網、天津廣播電視臺經濟廣播、天津文明網、天津財經大學承辦。
二、作品要求
參賽作品要突出“中國夢·我的夢”活動主題,宣傳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基本內涵;宣傳“中國夢”是人民的夢這一本質屬性;宣傳我市改革開放偉大成就;宣傳乾部群眾立足本崗、真抓實乾的生動實踐和先進典型;宣傳市民群眾健康向上的幸福生活和美好願景。
參賽作品鼓勵原創。作品體裁為詩歌、散文、演講、故事、講述。朗誦(含詩歌、散文)不超過3分鍾,演講(含故事、講述)不超過5分鍾。
三、比賽安排
1、基層選拔賽:5月10日至6月15日。
各區縣、各系統、駐津部隊要將此項活動與全市“中國夢”基層宣傳教育活動相結合,由各級宣傳部、文明辦組織開展,發動廣大乾部職工、社區居民、部隊官兵、青年學生和各界人士積極報名參賽。在基層廣泛開展比賽的基礎上,各單位選撥出作品內容生動、表演水平優秀、表現形式新穎的6名選手(組合)推薦進入全市的預賽。
2、預賽:6月15日至6月20日。
預賽分五個賽區舉行。
第一賽區:市內六區、濱海新區(河北區承辦)
第二賽區:涉農區縣(武清區承辦)
第三賽區:系統委口(國資委黨委承辦)
第四賽區:大專院校(教育工委承辦)
第五賽區:駐津部隊(武警天津總隊政治部承辦)
賽區承辦單位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預賽.第一至第三賽區各選拔25——30名選手,第四至第五賽區各選拔20名選手進入復賽。
3、復賽:6月22日至6月23日
在天津廣播電視臺經濟廣播直播間舉行,並現場直播。
復賽共選拔出35名選手進入決賽(朗誦組20名、演講組15名)。
5、決賽:6月29日
決賽在武清區舉行。采取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的方式,評選出獲獎選手。
6、獲獎作品專場展演:
7月1日,在武清區舉行“中國夢·我的夢”天津市詩歌朗誦演講大賽獲獎節目(作品)專場演出及頒獎儀式。
四、獎項設置
朗誦組選手20名:一等獎4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10名;
演講組選手15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7名。
並評出優秀作品獎、最佳表演獎,優秀組織獎若乾名。所有進入復賽的選手均獲得優秀獎。
五、新聞報道
本市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市民群眾、乾部職工、青年學生、部隊官兵參賽的熱情、感人的事例、訴說夢想的真情實感,在全市營造濃厚的同心共築“中國夢”的良好氛圍。決賽和頒獎晚會由天津廣播電視臺經濟廣播和北方網現場直播,天津廣播電視臺都市頻道制作專題報道。
六、參賽報名
比賽采取統一報名的方式,凡年滿18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各界人士,具備一定的文學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均可向所在區縣街道、單位或文明辦報名。
各區縣、系統文明辦(宣傳處)要做好參賽選手報名、作品內容審定及各階段的比賽組織工作。
中共天津市委宣傳部
天津市文明委辦公室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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