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武則天是一個喜歡別出心裁的人,特別喜歡亂造字、亂改字。有一次她對大臣們說:“射字由身字和寸字組成,一個人的身高只有一寸,應該是指矮小的意思;而矮字由矢和委組成,委有發放之意,把箭(矢)發放出去,應該是射箭的意思。所以這兩個字應該掉換過來使用纔是。”其實射字的本義就是射箭。古文字的射字就是一個人用手拉弓發箭的形象,只是到了小篆,弓箭之形訛變成身字,右邊的手變成了寸,原來的形象完全消失,無從會意,纔讓武則天鬧了這麼個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