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字是個指事字。小篆的“寸”字,從又從一,“又”是手形,“一”為指示符號,在手下之左側,指的是手掌以下約一寸的地方,即中醫診脈的部位,又稱“寸口”。所以,“寸”的本義是指寸口,為經脈部位名稱。“寸”又用作長度單位名稱,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又形容極短或極小,如寸土、寸步、寸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