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今晚報新浪官方微博發出了一條溫情博文,家住本市武清區和平裡小區66歲的張華秋在雨中摔倒,一時不能動彈,一對素不相識的父子跑來熱心相助。據張華秋老人講述,那天早上他去泉州路菜市場買菜。當時下著雨,路很滑。回家時,他在一個路口不慎摔倒,試了幾次都站不起來。這時,一位年輕男子帶著自己的孩子朝他跑來。那位父親一邊為張華秋橕傘,一邊看他有沒有受傷,並攙扶他慢慢站了起來。歇了一陣兒,張華秋終於可以走動了。其間這對父子一直陪著他,小男孩還把滾了一地的西紅柿幫他撿了回來。
一件助人為樂的小事,引發市民的熱議,熱議聲中有人贊美這對父子的古道熱腸,有人敬佩這對父子的伸手救助,更有人為這對父子敢於向老人伸出援手的勇氣豎起大拇指。
最近這段時間,網絡上不斷曝光一些助人為樂者反而成為“肇事者”的案例,這就導致社會上出現了多次老人跌倒無人敢扶的案例。縱觀這些熱議不難發現,僅從道德和心理角度來看,幾乎沒有人對路遇傷病者應及時施以援手持否定意見,所有的“糾結”在於,救助傷病者的行為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在這種疑慮之下,助人為樂變成了助人為“懮”。
從做好事不留名,到做好事不敢留名,再到不敢做好事,扭轉頹勢需要社會力量的匡扶和引導,需要制度的完善和保障。
助人為樂需要靠膽量和勇氣,導致這樣的情況原因何在?首先應該從被救助者的內心進行分析,誣賴現象反映了某些人素質的欠缺,但更大程度上是在轉移風險和壓力,子女肩上的沈重負擔、醫療沒有保障,在這種焦慮之下,道德的天平難免失去平衡,很多老人及其子女無力承擔巨額的醫藥費,選擇誣陷他人。其次應該從媒體的價值引導上考量,報道是否有利於營造助人為樂的氛圍,一些媒體在報道這類事件時,著重強化“好心沒好報”的負面預期,刻意放大了社會道德滑坡,在這種社會氛圍下,人們再遇到倒地的老人時都不敢及時伸出援助之手。再有就是司法判別是否恰當,有些判決采用“和稀泥”式審理,也許在個案中有利於年邁體衰的、“弱者”一方,但從社會普遍意義上審視,必然傷及社會公平正義。
在這種背景下,這對父子的做法尤為難能可貴。扶危濟困、助人為樂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不會因為時代變遷而過時,反而會因為公民的學識和道德的提昇而熠熠生輝。政府和媒體應加大對此類事件的宣傳,積極匡扶道德和正義。首先,法律法規承載著懲惡揚善的功能,只有制度向善,纔是善法。要想匡扶道德、匡正良知,需要靠司法的支橕。只有司法給人信心,給人方向性指引,讓人消除做好事的風險和成本。再有,在一個眾人感到迷惑,不知道該不該伸手扶摔倒老人的時候,需要政府和媒體代表社會公信力來發聲、發言,來明確要弘揚什麼摒棄什麼、要獎什麼又要罰什麼,就算小題大做也未嘗不可。而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建立完善便捷可及、保障充分的醫療保險制度、完備無懮的養老制度,讓受助的老人不會因為自身的壓力而誣賴好人。
總之,解決助人為樂與助人為“懮”的疑慮,需要以司法為代表的公權力秉持原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也需要人們在面對這類問題時保持冷靜與理性,進而共同維護好扶危濟困的每一絲善念,營造助人為樂的社會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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