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於6月連續刊登的《“愛心傘”流失關乎誠信》、《建議就近車站歸還傘》等多篇報道在讀者中引起強烈反響。渤海早報記者昨日從地鐵運營公司獲悉,為切實解決乘客在車站借用愛心傘“好借難還”的問題,9月1日起在全線網實行愛心傘新規定:一是延長借用期限,愛心傘的免費借用期限由原來的7天延長至20天,超過20天未還的不再退還押金;二是實行異地歸還,乘客可持借用憑條到任意車站辦理還傘業務,在借用憑條丟失的情況下需要到原借傘站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