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車上給有需要的人讓座,是我國禮儀文明的重要標志之一。我作為一名持有老年證的公民,經常享受到這種禮遇,深感溫馨和幸福。同時我也看到,讓座與否,問題不少,值得認真探討。
現狀
城市公交車上的讓座情況,總體來講是令人滿意的。據我觀察,有售票員的公交車,讓座率更高一些,因為在其熱情督促、提醒下,如果車上不是特別擁擠,基本上能夠做到給老幼病殘孕讓座,概率可達95%以上。而沒有售票員的公交車,以及快速公交等,司機若只顧開車,不主動督促讓座,雖然自動報站擴音器裡也提醒讓座,但實際讓座率就比較低,至多也就是70%左右;至於地鐵,雖然也廣播號召乘客給“有需要的人”讓座,而實際讓座率可能不足30%。
難點
現在公交車上大都標明“老幼病殘孕”專座,座位的顏色可能是黃色、紅色等,與其他座位的顏色有明顯區別。可是,如何掌握“老幼病殘孕”標准,有不少難點。
“老”一般來說,白發、滿臉皺紋、行動困難等是主要標志,而如果剛剛65歲,雖然佩戴老年證,但是頭發尚黑、紅光滿面、行動矯健,很可能得不到“讓座”的禮遇;至於“孕”,只有懷孕七八個月以後,纔能看出來。對於這類孕婦,以及“幼”者(抱在懷中的孩子),公交車上的任何人都會主動給予關照。可是懷孕3個月時,是危險期,通常看不出來,關照起來就比較困難。“殘”的標准比較好掌握,至於“病”的標准便很難掌握了。我的理解是,比如有人臉色蒼白,雙手緊緊抓住扶手還顯得力不從心,或者被人攙扶上車者,應當予以照顧。中青年的“病”者,除非不得已,一般是不會要求給自己讓座的,而這些人恰恰也是應該得到照顧的。
心態
我幾乎每天都坐公交車,看到讓座的人絕對要比不讓坐的人多得多。然而,堅決不讓座的現象也確實存在。
如果老年人行動不便、腳站不穩,應當受到照顧。可是偏也有些老年人,奔跑、擠車、搶座位賽過年輕人,上車後,大搖大擺坐到別人讓出的座位上,不哼不哈,連個“謝”字也懶得說出口,這會讓一些年輕人心裡不舒服。還有一些老年人,一時沒得到年輕人讓座,就死死盯著人家,似乎在逼人家讓座。如不讓,就指桑罵槐。其實,這種心態也不好,老年人早上擠車,無非是去公園晨練,或者是到批發市場買點便宜貨之類,何不避開高峰時段呢!
換一種思維,持另一種心態如何?人家沒給讓座,則證明自己不老,身體好,這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嗎?還有,也許那位沒讓座的年輕人正好體弱有病,或已懷孕三四個月,也需要照顧呢!退一步講,現在年輕人競爭那麼激烈,有幾個不忙碌、勞累?他們也不容易,再說也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必須讓座啊!
而作為年輕人,則應想開一些:這些老人不都是自己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一輩的人嗎?在家孝敬老人,在社會上敬老愛幼,可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啊!同老人計較這點小事,值得嗎?既然有老幼病殘孕專座的明顯標記,咱身強力壯,就盡量別坐;如果坐了,看到有需要的人,應立刻讓給人家。讓座不吃虧,反而會給你帶來“紳士風度”以及助人為樂的滿足感。
歸結起來則是:年輕人,要敬老;老年人,可不能倚老賣老。
禮法
在我國,讓座是禮貌行為,屬於道德范疇,但不是義務。公民的道德行為與法律義務是有區別的,不能把讓座這個道德問題,當作法律義務讓人必須遵守。在公交車上讓不讓座,是個人的選擇。自覺自願地讓座值得表揚、贊美,而不讓座,不管有無理由,雖有不禮貌之嫌,可能會遭到“白眼”,但沒有觸犯法律,任何人不可采用強制手段逼人讓座,只能采取提醒、督促的辦法。而接受別人的讓座,一定不要忘記表示感謝。(馬保奉/作者為原外交部禮賓司參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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