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薊縣北部山區羅莊子鎮傳出一段佳話:兩個月前,該鎮村民紀亞軍丟失的裝有錢款的挎包失而復得,這一切得感謝一位好心人——李翠蓮,一位極其普通的鄉村婦女。
7月6日下午3點左右,羅莊子鎮翟莊村村民55歲的李翠蓮騎着電瓶車,從羅莊子鎮信用社辦完事在回家的公路上,發現路邊有一個天藍色挎包,她便拿着挎包在原地等了一會兒,一直沒人回來認領,就把挎包帶回了家。回到家後,聽見包裏有手機響,她立刻打開包,發現裏面有很多百元現金,還有照相機、存摺、銀行卡等,因爲手機是智能的,她不會接。她心裏想:丟了這麼多錢,失主一定很着急,我得趕快還給人家。於是她馬上就用自己的電話打給遠在北京平谷縣打工的兒子,告訴自己在公路上撿到了一個挎包,裏面有很多錢,並還有手機在打電話。當時兒子翟香飛就告訴她,千萬不要動這裏面的東西,等我回家後在處理。兒子回家後,通過手機上的來電號碼撥回了電話,問明瞭情況後告訴失主;“放心吧,挎包我們撿到了,馬上過來取吧。”
桑園村村民紀亞軍就是丟失挎包的主人,因當時將挎包放在了拉貨物的三碼車上,車行駛時掉了下來,等到桑園村家裏才發現挎包不見了。四個小時後,當全家人到翟莊村從老大媽李翠蓮手中接過丟失的挎包時,感動的失主紀亞軍不知說什麼纔好。當面拿出現金進行酬謝,老大媽婉言謝絕。紀亞軍說,這個包裏存放着2.7萬元現金,全部都是用來批發貨物付款的。包裏還有存摺和銀行卡、照相機、手機、各種證件等,價值近5萬元。紀亞軍一再地表示感謝,可這位樸實無私的農村婦女,卻連連擺手說:“這點小事不值得一提,這是應該的”。
透過與老大媽李翠蓮瞭解,她撿到東西物歸原主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是多次了。她曾經撿到過幾千元金項鍊、一萬五千元的存摺、上萬元的現金,都是及時的還給了失主。在金錢面前,她沒有一次將這些佔爲已有,而是用行動詮釋了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當問到她爲何這樣做時,她總是樸實的說,“這個錢不是自己的,我用了心中就不會安寧,撿到東西就要歸還失主,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簡單的話語實實在在體現了她的淳樸和善良,彰顯了美麗心靈。
推薦單位:薊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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