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兩榜
科舉考試中,舉人試和進士試各為一榜,合稱為兩榜。由舉人而考中進士,稱“甲榜”。甲與乙對立而言,取中舉人稱乙榜,也稱為一榜。兩榜之稱,開始於唐朝。當時的進士會試,分為甲、乙兩科,也就是後來所謂的“兩榜”。元朝在舉行的為數不多的科舉考試中也分為左、右兩榜。元朝統治者將當時天下的人劃分為四個等級,依次分別為:蒙古人、色目人(西部各少數民族)、漢人(北方漢族)及南人(南方漢族及其他族人)。不同等級的人分開參加科舉考試,考試的難易程度也不一樣,前兩個等級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只需考兩場,而漢人和南人卻要考三場。考試內容,蒙古人、色目人相對比較容易,而漢人、南人較難。考中張榜公布的名單,蒙古人、色目人列一榜,稱為“右榜”;漢人、南人則另列一榜,稱為“左榜”。錄取名額雖然兩榜數目相等,但所任官職差別很大,蒙古人的進士比色目人高一等,色目人又比漢人、南人高一些。如果蒙古人、色目人自願參加漢人、南人的科目考試,考中進士之後,還要再加一等派給官職。到了清朝,進士參加的會試,舉人參加的鄉試,錄取名單張榜公布,分別為甲榜、乙榜,合稱“兩榜”成為定制。
何謂放榜
也作“放牓”,科舉考試後公布被錄取者名單。唐李淖《秦中歲時記》:“太和八年放牓,有無名子作詩曰:‘乞兒還有大適年,二十三人?杖全。’”唐杜牧《及第後寄長安故人》詩:“東都放榜未花開,三十三人走馬回。”宋錢易《南部新書》丙:“新進士放榜後,翌日排光范門,候過宰相。”清嚴有禧《漱華隨筆·榜後復試》:“請各省放榜後,中式之人赴省填寫親供。”(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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