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水平,河東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河東區文明單位測評體系(試行)》、《河東區文明社區測評體系(試行)》、《河東區文明樓棟測評體系(試行)》3個規范性文件,下發各單位執行,作為評選的重要依據。
文明單位測評體系共設置9個測評項目,包括:學習型單位建設、文明道德建設、道德講堂建設、志願組織建設、優美環境建設、誠信優質服務、“我們的節日”活動、文化體育活動、文明創建活動,滿分為100分(不含加分項目)。采取申報單位自查、交流互查、區文明辦抽查的方式測評。
文明社區測評體系共設置9個測評項目,包括:機制健全、秩序優良、環境優美、服務優質、風尚良好、志願服務、快樂營地、“我們的節日”活動、文體活動,滿分為100分(不含加分項目)。采取社區自查、街道測評考核、按照名額推薦的的方式測評。
文明樓棟測評體系共設置4個測評項目,包括:風氣文明、環境整潔、鄰裡和睦、創建踴躍,滿分為100分(不含1個加分項目)。采取分配名額,社區推薦、街道測評考核的方式進行。
測評體系還明確,對發生社會影響惡劣的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的單位、社區、樓棟,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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