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紅橋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少年家事類案件審理情況。紅橋法院在涉未刑事案件中,堅持未成年人雙向保護原則,注重懲罰與教育並重的審判理念,妥善處理“與孩子有關的案子”。同時,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絡詐騙案件亮劍出擊,被告人以解除網絡游戲中未成年人防沈迷系統為幌子、專門針對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予以從重處罰,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毆打同學 尋釁滋事獲刑
被告人付某與被害人楊某、蒙某均系某學校學生。在校期間,被告人付某及王某、李某等人為尋求刺激、逞強耍橫,在該校學生宿捨內,對被害人楊某、蒙某進行毆打,後楊某報警。被告人付某在其母親陪同下來到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案件事實。經鑒定,被害人楊某外傷致體表多處挫傷,鑒定其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付某賠償了兩位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兩位被害人對付某表示諒解,請求法庭對付某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付某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於其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系未成年人,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對其從輕處罰,其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犯罪,酌情從重處罰。故判決被告人付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本案是一起校園欺凌行為構成犯罪的典型案件。為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針對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學校在安全管理、風險防范、法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紅橋法院向校方發出司法建議,得到了校方的高度重視。學校積極整改,在強化常規教育管理、增強全員法治意識、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優化安全管理體系、促進家校協同監管、常態化推進法治校園建設六大方面制定具體措施,並將處理落實情況函復法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謊稱破解防沈迷 實施電信詐騙
被告人張某某等經預謀後,通過網絡短視頻平臺發布能夠解除手機游戲中防止未成年人沈迷設置的虛假信息,以此騙取被害人錢款,關某某明知其以上述方式實施詐騙,仍積極參與,提供支付寶等結算賬戶。經查,被告人張某某騙取被害人李某錢款人民幣共計58000元,被告人張某某、關某某騙取被害人龐某錢款人民幣4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關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被告人張某某、關某某以未成年人為作案目標實施詐騙,應酌情從重處罰。故,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被告人關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
如今,未成年人的學習生活都離不開網絡,針對未成年人的電信詐騙活動層出不窮,犯罪分子利用孩子們社會經驗不足、防范意識較差的弱點,采取多種方式誘使其上當受騙,不僅給其家庭造成經濟損失,更是對青少年心理造成極大傷害。本案中,電子游戲中的防沈迷設置本是出於防止未成年人沈迷電子游戲而設置的保護性措施,犯罪分子卻利用他們自制力弱、防騙能力差的弱點,實施電信詐騙,影響極為惡劣。法院將嚴厲打擊此類犯罪,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記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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